第126章 准备换人_人在南宋,我与蒙古争天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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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6章 准备换人

  第126章准备换人

  赵与芮现场对三位步兵大将爱理不理的,只简单说了几句话就没算,莫泽等人看在眼里,感觉魏王心思,真的只在水军和做生意上。

  魏王可不是嘴上说说,他召集官员说了这番话后,第二天就离开庆元府,直接又跑回定海县。

  庆元府有通判,还有长史和司马,府内大小事宜,军政民事,他们三人共议,魏王坐享其成,皆大欢喜。

  赵与芮才没功夫和这些人争权夺利,他们想要地方治理权力,赵与芮就给他们。

  庆元府主官都是史弥远的人,赵与芮当然远离。

  离开了京师后,他似龙入大海,自由自在,很多想法念头都要逐步实施,哪有功夫管理一府之地。

  赚钱,练兵,造火器,造船,各种念头在他脑海里整天盘旋,他都不知道先干什么好。

  定海县这会还算有点小钱,得益于当地的商业发达,加上盐糖茶课,还有造船业等,都在南宋各县中排在前列,加上人口众多,非常适合用来当创业基地。

  赵与芮回到定海县的第一步就是准备换人,即把整个县里各衙门全部换上自己人。

  两宋县一级的主要的官员除了知县,还有主簿、县尉,曾经两万户以上设县丞,后到南宋就取消了。

  另外又根据人口数,会有增减。

  不满一千户的县,县令会兼主簿或县尉,有的小县甚至只有一个县令,没有县尉和主簿,人口较多的,县尉会设两个。

  这几个官员,在南宋又叫亲民官。

  而赵与芮的表弟全勇,现在叫监当官,通常按宋制监当官当满两轮(三年一轮),如果表现出色(当然有关系的话,可能一轮都不要)可以晋升为亲民官,通判当两轮,也能升知府。

  但赵与芮给全勇弄了武官的品阶,明显以后想让他往军队方面走。

  定海县人口较多,所以有一个主簿,两个县尉,全县就四个亲民官,然后又按县人口,从一万户到一千户,分设曹司(10-30人)、手力(30-70人)、弓手(10-50人)。

  一万户以上的大县,最多可以设吏人150人,后来随着两万户的县越来越多,吏人编制也越来越多,到现在为止,两万户以上的县,吏人大概为两百多,即便是京师的县,也没有超过三百人的。

  定海县的吏人总数则为两百二十二人。

  这不说比后世了,就是比起明朝来,南宋一个县吃公饭的人还是相当少。

  其中曹司就是指押录(典史)、手分、贴司,可以理解为各县的局长和公务员们,主要干的轻松的脑力活,文书之类,南宋时又添加了刑案推吏,专门办案。

  手力包括:解子与脚力(负责将州府文书公移传达于县的役,脚力、解子等还承担抬轿、巡更等役使)、斗子、库子掏子、秤子等(这几个役人以掌管度量衡、官库钱物的质量检查、保管出纳及出入籍帐)、医人、杂职、拦头(拦路收税)、所由(相当于捕快),另有追催拖欠租税、为县官“供身驱使“,提供迎送搬运等各种差使,专副,指在酒务、官库、驿馆等处设置的以征收专卖收入为主要职责的公人役目。

  这些可以理解为后世的合同工,临时工,基本干的都是体力活。

  弓手就是带兵器的人,原意用来镇压百姓造反,后来又兼牢子(狱子),负责看管牢房,捉拿贼犯和走私、看守城门等,像明朝的巡检弓兵。

  南宋地方主官都要异地任职,且是三年一任期,官少而吏役多,而这些吏役基本都是当地人,或豪强士绅的族人,或致仕官宦的亲属,或商贾富人推荐,更有甚者,还有地方青皮流氓参与。

  也有很多吏役,都是一代接一代传承接班,父亲干到退休,儿子顶替接着干,儿子退休,孙子接着干。

  如果在和平时期还好,但如果在乱世,容易滋生一个不好的现象,即所谓的‘吏强而官弱’。

  到南宋中后期时,朝廷也多次出现了诸多“吏强官弱“的议论,公吏被称为当时地方上最大的祸患之一。

  当时有很多县级胥吏“自号立地知县“被百姓称为“立地官人“,有人甚至称当时以“官不可任而任吏“。

  可以说,此时南宋士大夫普遍认为,地方形成了吏人专权、乃至专横的局面,但却没有人提出有效的应付之术。

  其中原因,一方面有主要官员只干三年,反正有权也好没权也好,干满三年就走,没必要和地方吏役们争权斗狠;其二,吏役都是当地头蛇,很多事情确实需要吏役们配合才能干好,当时整个南宋地方艰难,吏役们为保证赋税的及时足额上缴,保持政令民情的上行下达,协助县官办理狱讼以缓和社会矛盾等各方面,都起了重要作用,官员们也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;其三吏役们弄到的好处,还会分给官员,何乐而不为。

  正因为朝廷和官员们不作为,或者也不想作为,南宋中后期地方吏役横行地方,营私舞弊,违法害民,严重拖累南宋的经济和影响百姓安乐。

  赵与芮此次收回房子,基本都是县中役吏和县官勾结干的,全部都是低价租出,私下收好处,肥了个人亏了朝廷。

  赵与芮把房子收回来大半,得罪了相当多的县中商贾和吏役。

  二月初四,李宗勉在县衙与人争吵,据说还拍了桌子,因为他的话,完全在县衙没人听。

  当天下午,李宗勉请求换定海县主簿和县尉。

  公文到了庆元府,长史莫泽和司马程珌本想以三年期未到来驳回,但想到这是魏王的人,还是征求了魏王的意见,并且这是人事任免,身为地方军政一把手,魏王肯定是要知道的。

  赵与芮当天也正好在庆元府魏王府,没去定海县,因为长史莫泽,司马程珌还有通判聂子述三个史弥远的心腹,正在向他汇报庆元府的情况和利益分配。

  三人都是新来当地,和前任交接之后,汇总了庆元府的情况,虽然想驾空赵与芮,但表面功夫还是要做,特别他们知道魏王爱钱,定海县、慈溪县两个县,不能动。

  今天赵与芮带了个青年过来,然后向他们介绍,这是他兄长赵与莒,原本朝廷要让他去阴山当县尉,赵与芮专门要过来,到定海当县尉。

  莫泽三人对视一眼,原来是魏王想换自己兄弟,当然也没什么意见。

  此时赵与芮坐在主位,赵与莒站在他身后。

  通判聂子述正在打量赵与芮兄弟。

  他以前干过知府,这次降成通判,但想到之前被罢官在家两年多,还算能接受。

  而且通判在两宋,有监视一府主官的意思。

  按宋制,通判可以直接向皇帝奏报州郡内的包括州郡(府)官、县官在内的一切官员的情况,等于通判就有了监察地方官员的职责,通判还掌除监府州外,凡兵民、钱谷、户口、赋役、狱讼听断之事,皆可裁决,但须与知州(知府)通签文书施行,通判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官吏,权职相当之大。

  聂子述来庆元府任通判就一个目的,看好魏王,架空魏王的权利。

  他和长史、司马再加上赵与芮,四人是庆元府最有权的四个,现在其中三人联手,绝对是有把握架空赵与芮的。

  当然了,他们没想到赵与芮到了这边后,也非常自觉,直接把庆元府的权力移交到他们三人手上,一门心思想着在定海县赚钱。

  最近魏王与庆元府交接,府中大小事宜都由三人收管,他们需要向魏王报告之后,联名通签向京师报备。

  主要就是钱粮人事等部份。

  长史莫泽等赵与芮兄弟坐好后,便开始道:“庆元府所有赋税窠名被分为两税、榷盐收入、榷酒收入、商税、牙契收入、市舶收入、湖田收入,职田收入和杂赋九类。”

  这九大收入,也是南宋发达府县重要的财政来源。

  赵与芮认真听着,也正好学习两宋赋税收入来源和支出。

  其中两税即正税和附加税:‘州郡二税之正籍尽以上供’。

  也就是说两宋两税主要是上缴的。

  其中正税包括征收的夏税为钱(可折绢、绸、绵、折帛线)和秋税为粮(其他地方每亩征七升到一斗,江南亩三斗左右)等。

  当然,他的用途却不是全用在中\央,其中绢绵主要应付殿前司诸军和府界诸色人春冬衣用。

  也就是说,京师禁军殿前司和地方主要官员(有绢绵分配的),都是从这正税里出。

  苗米还要供应地方驻军,余下的才是中\央的。

  而两宋附加税往往比正税还多还重,名目繁杂,比如耗米,就是说秋粮税在运输中会损耗,所以每纳一石,征耗米4-5斗,在有些贪官污吏的贪婪下,甚至会出现耗米一到两石的,这还叫正耗。

  另有明会耗、州用耗、水脚钱、车脚钱、义仓税、农器税、香盐钱、市例钱等各种附加税,到南宋中后期,都甚至超过正税,这让很多百姓要多交一两倍才能及数,百姓身受其苦,民不聊生。

  用莫泽的话说,这两税除了提供定海驻军外,就只有魏王府和他们主要官员的绢绵是从这里出的,其余都要上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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