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七 异界幸存_燃烬之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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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七 异界幸存

  我开始担心那在星空下奔跑的田鼠时,田鼠载着游骑兵而来。

  她是游骑兵中尉温岭,一个样子很平常的中年女性,但此刻,我注意到她很消瘦,驼着背,像是个病人。

  缇丰说:“让诺里斯开口。”

  温岭哆嗦了一下,她颤抖地转过身,掀起长发,她的脖子背后有个骇人的肉瘤,肉瘤变成一张人脸,很像诺里斯·乔凡尼。

  这法术是如此的恶心,又令我胃里很不舒服。

  诺里斯说:“缇丰女士,进展怎么样?”

  缇丰说:“根据你的星象理论,我们找到了第一块封印之石,现在已有了第二块封印之石的线索,那属于一个叫奥斯莫的恶魔。”

  诺里斯说:“那很可能会让你们进入异界,千万小心,我怀疑除了安布罗撒之外,另有其余人对封印之石图谋不轨。”

  缇丰皱眉问:“是谁?”

  “很难说,有可能比安布罗撒更棘手,更凶险,我听到了来自死者的声音,那声音令我毛骨悚然。”

  缇丰说:“劳烦你猜测敌人的身份,我情愿被误导,也不愿对敌人一无所知。”

  诺里斯说:“亡灵在我耳边低吟:‘小心苍白的新娘,她从坟墓中来找乔凡尼报仇了。’我.....从不认识什么苍白的新娘,但亡灵不会对我说谎。”

  但他可不太信得过,因为他说到这儿犹豫了一下。

  缇丰问:“这个苍白的新娘不是乔凡尼家族的人?”

  “她应该是个复仇者,而我们家族多得是仇家。”

  “她也想成为亡灵之神?”

  诺里斯答道:“近来的种种预兆变得很明显,封印之石所在地会指引我们找寻其余石头的踪迹,她未必想的与安布罗撒相同,可我的父亲隐藏的秘密足够诱人,饥饿者会蜂拥而至也不足为奇。”

  缇丰说:“但我最担心的还是安布罗撒。”

  诺里斯说:“他行事非常棘手,可死灵法术最强之处在于陷阱机关,如果不必提防他预先布置大量尸体,他并不是您的对手。”

  缇丰苦笑道:“对付死灵法术,看来我们还是需要你的帮助。”

  “那就带着温岭吧,她是我施法的媒介,保护她活着,我将能助你们一臂之力。”

  那个肉瘤闭上了眼,温岭的长发将其盖住,她更害怕了,可依然服从诺里斯的命令。我只希望诺里斯的咒术不会将她害死。

  拉米亚握住温岭的手,说道:“会没事的,遇到敌人躲远一些,就和我一样。”

  温岭小声说:“多谢你,长官。”

  面具发动引擎,我们继续踏上了旅途,根据诺里斯的建议,我们丢掉了那肮脏的舌头,以免被安布罗撒跟踪。

  三天之后,我们抵达的地方有一座村庄——怪异的村庄,这里似乎是书中描绘的唐人街,一扇红漆的大街门上写着看不懂的东方文字,而街上居然有活人,按理而言,幸存的人类通常不会选择住在地上,因为恶魔绝不会容忍人类存活,而且阳光也会缩短人类的寿命。

  天色正暗,是血族活动的好时机。

  拉米亚说:“很奇怪。”

  缇丰说:“是非常奇怪,这里是异空间!面具,你守着,决不许下车。”

  克里斯说:“我也留下,伺机支援。”

  我说:“公爵,你不许对我的合伙人做过分的事。”

  克里斯紧盯着我,问:“什么过分的事?”

  我微笑道:“不能说太细,不然你会打我。”

  然而我依旧挨了打,这些女血族是不是不揍人就会手痒?

  我们下车落地,朝村庄走去,村子里的灯笼发出又暗又红得灯光,雾气稀薄,让人不由得紧张。我怀疑这村子里的人是否都是鬼魂?不,这是科幻,不是灵异,那么问题来了,他们会不会是脑电波残余的幻觉?

  有人喊道:“是人类!是人类!是外界的人类!”

  他们纷纷放下在做的事,朝我们跑来。缇丰拔剑在手,拉米亚握紧昆古尼尔,我踏上一步,走在最前面,看清这些是人类,并非虚幻或是假象,是如假包换的人类,有活气,只不过脸色发青,像是一辈子没晒过太阳,比地下村庄的居民更严重。

  我喊道:“停下!”

  其实不必我喊,他们已经停步了,离我们大约三、四米左右,数百人堵住了街道,每个人都用动物园看动物的眼神看着我们。

  我说:“我们是黑棺的游骑兵,带着善意而来,这里是哪儿?”

  有人回答:“奥斯莫堡。”

  我们知道来对了地方。我问:“这里是不是异界?”

  他们七嘴八舌地答道:“说的没错!”“我们无法外出,但偶尔会有人通过虫洞进来。”“似乎和外面的星象有关系。”

  我问:“那最近有没有人进来过?”

  “不,已经有很久很久没见到外界的人了!”

  我观察他们的表情,刹那间,一道雷电从姆乔尼尔中激发而出,他们受了惊吓而后退,我喝道:“我清楚你们这群家伙!我警告你们,我手中的剑可不是吃素的,你们要是想把我们捉起来吃了,或是一辈子当做动物参观,我把你们一个个脑袋砍下来当马桶....”

  他们群情激奋,指着我大骂,我果然没有料错!

  我义愤填膺,体内真气流转,霎时打通任督二脉,内劲灌注四肢百骸,正准备奋勇上前,大杀四方,拉米亚急忙捂住我的嘴,说:“我们只想见一见奥斯莫,绝无恶意。”

  他们喊道:“你们要见奥斯莫神?为什么?”

  拉米亚说:“有非常重要的事,如果有差错,你们承担不起后果。”

  他们怕了,一个村中的老人说:“我会带你们去见神明,但切记,在神明面前,你们决不能让他看见你们的武器。”

  我冷笑道:“你是怕我们杀了他?”拉米亚熟门熟路地给了我一脚,这婆娘,我晚上会要她哭着求饶的,不过今晚好像没机会了。

  老人说:“不,武器会触怒神明,你们都会没命,就像之前到来的所有误入者那样。”

  我心头巨震,正想着该不该一见面就给那个恶魔一剑——所谓先下手为强,后下受遭殃。不给他三分颜色,他以为我不开染坊。缇丰喝道:“鱼骨,你如果再轻举妄动!我就阉了你!”

  她怎么老用下三路威胁我?唉,真是最毒妇人心。

  缇丰又问:“你们原本来自于....我们的世界?”

  老人答道:“如你们所见,这里本是旧金山的唐人街,这些都是写在村子的地方志里的。”

  “那你们怎会来到这儿?”

  老人说:“这都亏了神明,是他将我们救到了这里,避开了世界末日。”

  我问:“什么神明?他一定是个有钱的科学家,发现了先进的虫洞技术。”

  老人瞪大暗淡的双眼,似乎我此言是对牛弹琴了。

  缇丰:“老先生,你们怎么知道发生了世界末日?你们不是一直被封在这儿吗?”

  老人说:“是从外界来的旅行者说的,而且并非一次,每一次、每一个旅行者都这么说。我们这才意识到自己错怪了神明,从那时起,我们将此地命名为奥斯莫堡,以感谢神明的救命之恩,一代一代,传至今时。”

  我搀扶住老人家,显得格外和蔼。拉米亚问:“你又捣什么乱?”

  哦,我亲爱的拉米亚,这并不是捣乱,你想想吧,这件事的行事风格是多么像某个人——精通空间传送技术,并且有济世救人的心怀智慧,就我所知,唯有我英明神武的前世能办到。

  是的,那位奥斯莫一定曾是圣·朗基努斯的门徒,他也一定会认出我的,到时,他会感激涕零的把这村子的一切权利都让渡给我,让我继承这救世主的威名,让我再成为此地的新神明。

  但我并没有告诉他们这一事实,应该让他们为此惊喜。

  我们走入一座漆黑的,窗户血红的高楼,高楼的大厅中央有一座高高的椅子,椅子上坐着个怪人,他仅仅是个人脑袋,一个瘦而巨大的秃头脑袋,戴着一顶黑色王冠,但仔细看,在脑袋之下垫着一层红布,而红布之下,似有许多条蛇在蠕动。

  奥斯莫睁开眼,他显得很不愉快,眉头弯弯,仿佛正在出殡的孝子。

  他说道:“又是外来者,我警告你们,如果对我动武,你们全都得死。”

  我是何等人物?怎会受此威胁?我踏上一步,说:“请问,你认不认得我?”

  他说:“不认识。”

  刹那间,我仿佛向一位相恋十年的恋人求婚而被拒绝的备胎一样凄凉。

  过了一秒,我重整旗鼓,大声道:“你认不认识一位叫朗基努斯的教授?他可能长着大胡子。”

  奥斯莫又说:“没听说过。”

  我气往上冲,觉得自己像是在新婚之夜得知妻子出轨伴郎的新郎般很没面子。我刚想亮剑,拉米亚和缇丰同时给了我一巴掌,令我扑街。

  缇丰说:“尊贵的阁下,我们是为一块属于奥古斯都·乔凡尼的封印之石而来,不知他是否在你手上?”

  奥斯莫说:“不。”

  缇丰朗声说:“阁下,您既然是这里无上的统治者,就没有必要向我们隐瞒。”

  奥斯莫说:“我回答‘不’并非意味着‘封印之石’不在我手上,而是那封印之石并不属于奥古斯都·乔凡尼,而是属于一位叫卡帕多西亚的古老吸血鬼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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