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四 神恩之剑_燃烬之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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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四 神恩之剑

  本撒城中的斗技场,约有五万人聚在此处,热闹的似将引发地震,贵族们穿着体面的衣裳,平民们尽量打扮得出彩,奴隶们在看台的走道中穿过,贩卖零食和啤酒。

  剑盾会的啤酒储备富裕的不似在末世,仿佛永远喝不完。平民和奴隶都买得起,可都上了瘾,以至于钱包不知不觉间被捞空。

  我主动申请当裁判,却被国王婉言拒绝,我很不解,像我这样公平正直的、高贵纯洁的圣徒,世上到哪儿去找第二个?说起武功与神力,这里更没有人能与我相比。为什么不允许我充当仲裁者?为什么要破坏我动用黑哨让弥尔塞取胜的计划....

  不,我忽然明白了。

  国王要操纵比赛,那选出的裁判一定是他意志的延伸。

  黑,真的黑,太黑了。

  剑盾会的道貌岸然,内部腐朽,由此可见一斑。

  比武场约篮球场大小,上方有个巨大的显示屏,看不清比武的人可以通过这显示屏观看。据我所知,剑盾会的军事训练基地里是有内部网的,这显示器也在网络中,他们仍保留有上世纪的部分信息网络,这让我的宅男之魂大感嫉妒。

  一位美丽的女主持人,穿着美丽而庄重,却让人想将其脱掉的礼服,举着话筒,高声说道:“诸位,今天,十六位剑盾会顶尖的剑士,聚在我们的擂台上。他们哀悼着伟大的邓恩爵士之死,渴望着继承他的荣耀,收获九隐士之一的威名和权力,成为守卫我们的坚强护盾,成为令敌人丧胆的锋锐长剑。看哪,他们就在那儿!”

  显示屏上显示了他们的头像,弥尔塞、贾兰、阿德曼、库尔赛、博思泰特斯,以及等等杂鱼。

  是的,请允许我略显不敬,其他的名字都是杂鱼。这并非是我的偏见,而是我经过观察数据所分析得到的准确结果。这些杂鱼注定是陪太子读书的料,将来也只会成为权力游戏中的炮灰,我无需为他们的名字浪费口舌与记忆。

  我希望弥尔塞取胜。

  拉米亚指着一人说:“这个叫奥伦木的好年轻,好像比弥尔塞更年轻!”

  我起初并未留意这个奥伦木,看他的年纪差不多有六十多岁,我以为又是个垂暮老人,想不到他看起来最多十六岁。

  这人是个血族。

  主持人说道:“我叫韦斯特,我为大家主持并解说此次盛会,我敢保证,虽然剑盾会每年举办的比武会并不少,可没一次能与此次相提并论。在国王的注视下,在八位隐士的注视下,在所有人民的注视下,勇敢的战士们恪守骑士美德,为了至高的荣耀而放手一战!”

  我想起哄,让她别说废话,但看在她是个可爱的小姐姐的份上,我忍住了。

  韦斯特说:“比赛规则很简单,可以伤人,但不许杀人。当一方伤势过重时,裁判会立刻终止比赛,以免出现人命。而当一方决定认输时,也旋即分出了胜负。第一场比赛马上开始!在我的左手方向,即将走出的,是剑盾会的出笼猛虎,剑盾会的暴力大剑,他名叫贾兰·马杜克,有人说,他在饥饿时,甚至会吃恶魔的肉而存活。他是战士中的异类,他是愿意为剑盾会背上恶名的好汉,他冲刺百米需9秒,他一剑的威力高达1800,他的防御力甚至能抵挡坦克的碾压,有请——屠夫!贾兰!”

  她尖声高呼贾兰的名字,我看见那个两米多高的巨人大步走出两旁的门洞,他体型雄伟,五官狰狞,可却表现得像是个哲人那样平静,似对这一切都看得十分透彻,他穿上剑盾会铠甲,手持巨剑,在比武场中央等待。

  韦斯特又说:“我右手方向,即将登场的,是剑盾会的玉面郎君,一位非常年轻的伯爵。”

  是弥尔塞!

  韦斯特:“他和黑棺来的朗基努斯公爵师承一脉,毫不夸张地说,他也是天才中的天才。他正直而高尚的品德,为九隐士所尊敬。他的天赋与脸蛋足以迷住任何女士的心。嘿嘿,他是个高强的、机智的剑客,他是个光明磊落的君子,正因为这许多优点,他捕获了邓恩爵士女儿的心,带着不容有失的使命而来。他冲刺百米仅需五秒,他一剑的威力高达一千五百,有请——玉剑弥尔塞!”

  玉剑,这外号真好听。以我的颜值,为何不曾获得如此美名?那一定是因为我太过强大,掩盖了我的玉容丽色。

  弥尔塞手持三生神恩,走向他的敌手,看台上女人的声音尖得刺耳,男人们则发出沉闷的起哄声。

  很正常,如果弥尔塞不是我兄长,而且我又不是位高权重的公爵,我嘘他嘘得比谁都起劲。

  韦斯特说:“双方战士齐聚,让战争开始吧!”

  一阵让人头疼的吵闹后,两人摆开了架势。贾兰的剑足有一米五、六那么长,灰色的剑刃,似浸染着永不退色的鲜血。弥尔塞双手握住三生神恩,竖着放置于身体一侧。

  贾兰冷笑,朝弥尔塞劈出一道念刃,弥尔塞立即以石杉还击,碰撞过后,弥尔塞朝后退了数步,手在发颤,虎口流血。

  显示器上显示数值,韦斯特喊道:“仪器显示,贾兰这一剑的念刃强度为一千九百!喔!了不起!弥尔塞的念刃即使达到了一千五百,仍完全被他吞噬了。”

  拉米亚说:“他们如何凭空测量念刃强度的?”

  我说:“也许是那种特殊的单边眼镜,只要一看,就能判断一个人战斗力强弱,比如持枪的农夫战斗力只有五。”

  贾兰冲上前,一剑斜落,弥尔塞使出游樱,避开了贾兰这既广且强的一剑。贾兰身躯前倾,宛如山崩般压向弥尔塞,弥尔塞朝后弹出,再度躲开贾兰的重劈。

  贾兰持续追击,他的念刃好似重炮,好似落石,弥尔塞凭借精准的判断,总能闪躲避让。贾兰威力巨大的念刃在灵巧的弥尔塞面前好似摆设。

  贾兰知道这一点,他试图靠近弥尔塞,凭借他攻击力的威慑,以期拥有更多的选择,更好的机会。

  弥尔塞并不主动发力,他在消耗贾兰的力气,这策略是正确的,贾兰的狂攻猛打注定无法长久。

  贾兰停步笑道:“在我遇到的敌人中,你不是第一个采取消耗对策的人。你的勇气呢?你的力量呢?你的意志呢?你的尊严呢?你为了胜利,真的愿意放弃这一切?”

  弥尔塞答道:“不,但放弃部分又何妨?”

  “很好,我们是一类人,我曾经为杀恶魔,藏身于淤泥中。我曾经为逃避地狱猎犬,用尿液涂满自己全身。长着小白脸的小子,我们都是明白人。我用我的屠杀建立了恐怖的名声,让敌人在我面前瑟瑟发抖,不战自败。但你显然有恃无恐,对不对?”

  弥尔塞反问:“有恃无恐?”

  贾兰说:“比武的规矩让我无法杀你,我甚至不能割裂你这张脸,不能挖去你所有的指甲,不能阉掉你,不能将你零碎地切开....”

  弥尔塞凝视屠夫,说:“你让我想起了瑟斯卡伯爵。”

  “是的,瑟斯卡,这老家伙,也是我的老朋友。啊,小子,你不知我有多怀念我和他在一起,动手将那些恶魔与罪犯干得嗷嗷直叫,他是个很懂得享受的兄弟。”

  弥尔塞厉声呵斥道:“懂得享受?那是丧心病狂、卑鄙无耻的勾当!”

  贾兰:“我这位老兄弟不明不白地死了,而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。听说你和他在一起行动,这里头可疑的很,小子。”

  弥尔塞答道:“这与胜负无关。”

  贾兰笑道:“是啊,这与胜负狗屁关系都没有,我只是看你不顺眼,小子!”

  突然间,屠夫冲向弥尔塞,他脚踏地得如此用力,地面陷了下去,他用惊人的速度靠近,远远超过测试之时,当他身在半空,陡然大叫着朝弥尔塞斩出了他那威力强悍的念刃。

  弥尔塞及时用三生神恩挡住,但听得咔嚓声响,弥尔塞向后摔出,我大惊失色,心想:“他断了骨头!双臂都断了!”

  贾兰一脚踏住弥尔塞,用力往下踩,他将他的怪力用在腿上,这一踩足以令铠甲变形,压扁内脏,他笑道:“我只是单纯想让你下半辈子躺在轮椅上,小子!”

  弥尔塞嘴里喷出一口血,我急道:“谁谁谁!快制止这屠夫!”

  拉米亚说:“他不敢杀了弥尔塞!”

  我心想:“可万一弥尔塞输了,我上哪儿找下一个兄弟当公爵?”

  贾兰将巨剑对准弥尔塞胸口,笑道:“均衡?快速?灵巧?我告诉你,小子,唯有绝对的力量才是绝对的赢家。”

  就在此时,弥尔塞蓦然挥剑,那剑气发出尖锐的鸣响,划破空气,激起白雾茫茫。贾兰“啊”地惨叫,铠甲被穿了个洞,前胸后背也同时被击穿,他口中鲜血如潮,摇晃几下,朝后躺倒。

  这一剑凌厉得无法阻挡,也远胜过测量时的念刃。

  贾兰掩住骇人的伤势,惨声道:“你....你为什么能....你的手...”

  弥尔塞说:“三生神恩能治愈伤势,屠夫,你这类疯子容易得意忘形,也容易把所有人当做待宰的羔羊,但实情并非如此。”

  贾兰伤势过重,裁判很轻易地判定他输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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