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七章 这回捡到宝了_画坛全能怪咖
书Feel > 画坛全能怪咖 > 第二百四十七章 这回捡到宝了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第二百四十七章 这回捡到宝了

  确实如此!

  也不能说丁晓剑想多了。

  国画领域的具象门类发展到现如今,可以说,已经在国画这个大范畴里面相当的成熟了。

  尤其是工笔山水,工笔人物,工笔花鸟。

  这三大门类本来就是传统绘画重要流派之一。

  后来,西学东渐以后,这三大门类在国画领域中的份量越来越重。

  与写意这个大门类相比,当下,愿意钻研具象的专业生,相对更多。

  因为这个门类相较于写意,更容易与国际接轨。

  这个门类在创作时运用的虽然是特制的毛笔、国画颜料,专用熟宣纸或矾绢,但在技法上,完全可以借鉴西方的绘画技法。

  从事这个门类的专业生越来越多,无形中就让这个门类的门槛,越来越高。

  因此,今天能够入场的,那都没有简单角色。

  在这三大门类中,又以工笔花鸟画最受热捧。

  毕竟画人物,那是西方绘画的强项。

  而画山水,特别的考验功力,本来就是没有生命的东西,想把它画出意境,相对更难。

  唯有花鸟,比较容易上手,且因为它灵动,色彩艳丽,更容易夺人眼球。

  工笔花鸟画源远流长,远至新石器时期的陶器上,商、周的青铜器上,战国的帛画上都可以追溯到它的来龙去脉。

  题材范围一般也都是花、鸟、虫、鱼等动植物,非常的常见,描摹起来也非常的方便,基本上能够算作简单易学。

  就工笔花鸟画独立分科而言,“始于唐代,成熟于五代,鼎盛于两宋”。千余年来,名家辈出。五代有“黄家富贵(黄筌)、徐氏野逸(徐熙)”。特别是两宋时期,由于帝王宋徽宗的提倡与参与,工笔花鸟画盛极一时,成就了“宣和画院”的辉煌时期。

  继黄筌、徐熙、赵佶(宋朝皇帝徽宗)之后,著名的画家有黄居寀(北宋)、崔白、李迪(南宋)、任仁发、王渊(元代)、边景昭、林良、吕纪、陈老莲(明代)、任伯年、恽南田(清代)等。

  可以说名家辈出,都曾在美术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和非常经典的作品。

  到了当下,在中外文化交流的碰撞中,当代工笔花鸟画更是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。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名家。

  譬如:著名画家陈之佛、于非黯、田世光、丁秀琴、俞致贞、朱宣咸、金鸿钧、杨瑞芬等等。

  这些名家,全都在这个领域里取得了骄人的成就。

  老人老作,新人新作,皆浩如繁星。无论是从内容,还是从题材,以及技法的演变拓宽,都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振兴态势。

  可以说,这个大门类到了当下,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再创辉煌的新时期。

  这就造成了在工笔花鸟画这个范畴里,竞争更加的激烈,高手更加的如云,如林。

  这就是丁晓剑为什么必须全力以赴的最大原因。

  他有天赋,确实不假!可是,但凡能够涉足艺术这个圈子的人,谁又没点儿天赋呢?没有天赋的人是吃不了这碗饭的!也正是因为老天爷赏饭吃,这些个人才能在这个圈子里站住脚啊!

  还是那句老话: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。

  因此,他真的一点儿都不敢马虎。

  第一次参加这种专业性比赛,而且还是全国性的,他必须全力以赴。

  …………

  丁晓剑在这场比赛上心无旁骛的全力以赴着,林希薇也不遑多让。

  尽管她已经是公认的国画天才了,可是看得出来,在这场具象画比赛当中,她也不敢有丝毫的掉以轻心。

  真是太巧了!

  在这场比赛中,国画天才林希薇竟然也画的是一幅工笔花鸟画。

  她画的是一幅蜻蜓荷塘图,先勾,后染,设色艳丽,极其的炫目,很有一种先声夺人之感。

  在对蜻蜓描绘的过程中,她通过白描造型、勾勒填彩,再采用分染、罩染、统染、点染、接染、撞水、碰色等技法描绘,还真就产生了栩栩如生、精致动人的视觉效果。

  只一眼,就给人一种,她果然不愧为国画天才,果然画技不俗的感觉。

  由于今天能够参加这场比赛的基本上都是高手,所以巡场的考官们,一路看过去,可圈可点的画作很多,看着他们一路不停的驻足,不停的点头。

  这种高水准的角逐,没有一个人敢于掉以轻心,提前退场的人,也基本上没有。

  等到丁晓剑完成自己的作品之后,才发现,已经快到比赛结束时间了。

  刚刚离场,就接到了沈斌给他打来的电话。

  说他盯着的那个徐鑫,果然是个渣男,根本就耐不住寂寞,明明是跑到京城来追求林希薇的,却还去夜场潇洒,并带着妞儿一起出去开房。

  听到这个消息,丁晓剑内心之中反而不着急了。

  因为徐鑫一面追求林希薇,一面还去夜场,还带妞儿去开房,这就证明,林希薇他还没得手。

  没得手,那就好办了。

  之前,丁晓剑还担心林希薇陷的太深。

  真要是陷得太深的话,丁晓剑还不太好操作。

  毕竟林希薇是慕林珊的小姨,慕林珊帮了他那么多,他也不想拆穿徐鑫之后看到林希薇痛不欲生。

  现在好了,既然林希薇还陷的不是太深,那就不用考虑这方面了。

  明天他不用参赛,直到赛程第六天才会有他的大写意比赛,他就想赶过去和沈斌见一面。

  约定好了地点之后,丁晓剑直奔而去。

  去了才知道,沈斌办事儿还可以。

  专门租了车,买了望远镜儿,长焦镜头以及摄像器材,准备的还是很充分的。是真把丁晓剑给他安排的事儿当自己的事儿在办。

  非但如此,沈斌还叫来了一个朋友,两个人换班蹲坑。确实上心了。

  沈斌的这个朋友,和沈斌一样,很是其貌不扬。

  比沈斌还黑,也不知道他怎么会晒得这么黑。

  不善言辞,笑容中还能看出几分憨厚。

  见了丁晓剑略显拘谨。

  丁晓剑对薛小兵的第一印象不错,就是有点儿纳闷他为什么那么黑?

  沈斌之所以皮肤黑,那是因为跑出租跑的,每天十几个小时在车上呆着,太阳光可以通过挡风和车窗晒进来,大街小巷穿梭,不停的改变方向,根本就遮挡不住阳光。

  可是沈斌的这个名叫薛小兵的朋友,为什么也这么黑呢?难不成也是开出租的?

  一问之下才知道,薛晓兵根本就不是开出租的,而是当兵的。

  当然了,那是之前。否则的话,也不可能这么闲,有时间来陪沈斌盯哨。

  丁晓剑一下子就来兴趣了。

  在后排座好之后,饶有兴趣的问道:“之前在哪里当兵?当的是什么兵?”

  薛小兵的回答,一下子就让丁晓剑觉得,这回捡到宝了。

  请收藏本站:https://www.sfeel.net。书Feel手机版:https://m.sfeel.net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