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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页

  如果将城市里的所有711标记出来,大概也是一幅密密麻麻的散点图了。

  这些711从表面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同,对阚颂宁来说,是清晨的饭团玉米关东煮和深夜的香烟啤酒安全套,还有推门时那句不变的“欢迎光临”。但因为一些特殊的情节恰好落在某个散点上,它们才有了不同的记号,比如这个是相遇,那个是争执,下一个也许是分别。

  阚颂宁平时很喜欢一边啜着烫口的奶茶,一边观察便利店里的人生百态,可今天却完全没有心思。

  ——因为裴屿明一直在看他。

  喝AD钙的时候在看他,吃饭团的时候在看他,吃完了还是在看他。

  “吃饱了吗?”阚颂宁撑着下巴,好笑地问。

  裴屿明摇头。

  阚颂宁拉着他走到零食货架背后,只隔着一个松散的架子,便利店小哥在理货,收银台那边,还有几个人在排队结账,阚颂宁踮脚勾住小男朋友的脖子,说:“宝宝,快亲亲我。”

  裴屿明愣了一下,随即低头,碰到阚颂宁软而温的嘴唇,像小孩吃糖似地,舍不得一次性吃完,于是轻轻抿着唇,断断续续地舔着舌尖。

  二零二零年平平无奇的秋日清晨,他们在货架后接吻,直到有人走到附近才舍得放开,装作认真挑零食,耳朵却如出一辙的红,等人走远了又吻在一起,阚颂宁踮脚踮得小腿都酸了,一边抱怨裴屿明好笨,怎么不懂弯下点腰,一边却还在踮着脚,迷恋地追着男孩的舌尖。

  他在乖小孩的舌尖上尝到一种离奇的滋味,只觉得哪里都酥酥痒痒的,好像被毛茸茸的羽毛挠到了心尖尖上,这和第一次接吻、第一次上床等事件的出现顺序完全错乱了,是他三十几年人生中姗姗来迟的,第一次恋爱。

  于是这家711的记号是单字一个吻。

  裴屿明和所有第一次谈恋爱的小屁孩一样,想时时刻刻和恋人黏在一起,还没有分开就提前委屈起来,在公交站抱着阚颂宁,耍赖似地晃来晃去,瘪着嘴哼哼:“我不想回去……”

  “不想回去?”阚颂宁有点惊讶,毕竟在他看来,裴屿明可是一节课都不会落下,课后还要花时间预习复习的优等仔,他拍着裴屿明的后背,哄他:“我们乖宝宝这是怎么了,跟我学坏了?那我可成罪人了。”

  裴屿明低着头,似乎在思考,最后艰难地让步,“那……中午和晚上都要一起吃饭。”

  两人搭公交回学校,大概半个小时路程。

  站在靠后门的位置,阚颂宁习惯性一手插兜,一手抓着扶杆,忽然感觉到裴屿明戳了戳自己,抬头看到男孩在用口型说:“牵手。”

  阚颂宁把手递过去,被妥帖地收进男孩的口袋,他轻挠男孩的掌心,低头偷笑,觉得自己一把年纪了,却像是在谈高中生的恋爱,甚至还无药可救地心动。

  上班高峰期的公交车上,人挤着人,多是些赶时间打卡的上班族,车厢里人间疾苦的浓度过大,都在打瞌睡,或是低头看手机,没有人会注意到哪两只手偷偷牵在了一起,牵了一路那么久,相贴的掌心比心事还要湿。

  只差最后一个红绿灯就要到学校了,趁着急刹车,阚颂宁顺势靠进了裴屿明怀里,脸颊贴着他的胸口,问他:“宝宝今天有课吗?”

  “嗯,三四节有,”裴屿明护着他的腰,有点舍不得松手,闷闷地说:“你要等我一起吃饭。”

  “你住在哪栋宿舍?我下课去找你。”

  “我啊……”一到编瞎话的时候,阚颂宁总是反应很快,他说:“我不住宿舍,在外面租了房子自己住,宝宝平时来学院楼找我就好,我都在。”

  快到中午饭点时,阚颂宁收到小男朋友的消息,说在楼下的花园等他。

  他关掉电脑,摘下眼镜,对着屏幕整理头发,说实话,有点担心自己看起来是不是不那么年轻,他走过长长的走廊,路过茶水间、会议室、谢时君的办公室,扔下所有差强人意的现实、求而不得的妄念,他快步跑下楼,从未觉得自己是如此的轻快和自由。

  两栋学院楼之间的小花园里,裴屿明站在他迷过路的地方,背着手,明显藏着什么东西。

  阚颂宁笑盈盈地走过去,“宝宝,藏什么呢?”

  裴屿明的脸有点红,从身后拿出一枝玫瑰,“送你。”

  阚颂宁看着他额头上的薄汗,忽然发觉小孩脸红好像不是因为害羞,而是因为剧烈运动,他接过玫瑰花,拉着裴屿明坐在长椅上,问:“宝宝,你不是有课吗?什么时候去买的花?”

  裴屿明的脸更红了几分,这次是因为难为情,“我……还有十分钟下课的时候跑出来了。”

  正值饭点,平时人来人往的小花园成了静谧的角落,阚颂宁将花插进裴屿明牛仔外套胸前的口袋里,“宝宝,你要是一直这么可爱……”说着就去吻他的下巴,“我会想一直亲你。”

  下一秒,手腕被紧紧圈住,裴屿明拽着他躲到一颗树后,阚颂宁的后背撞上树干,有些吃痛,但还是迫不及待地仰起脸,接受男孩略显急躁的吻。

  玫瑰花从口袋里掉出来,落在铺满松叶的草地上,谁也没有发现。

  阚颂宁在吻的间隙里晕晕乎乎地想,真该感谢设计这个花园的建筑系某优秀毕业生,这里弯弯绕绕的,可以随便躲在哪颗松树或者哪座雕塑后面,这里适合正大光明牵手,适合偷偷摸摸接吻,适合秋天的恋爱。

  他想,他允许自己在谎话里享受一段长达十几年的时差,谈一场有效期不定的恋爱。

  •

  冬天的S市并不怎么宜居,天气阴冷,早晚雾霾尤其重,如一张看不真切的大网悬在城市上空。

  而冬天的直观度量衡是温度变化,阚颂宁走上学院楼天台抽烟,只穿了件单薄的针织开衫,烟还没点着,先打了个喷嚏。

  今天是周六,阚颂宁来教研室加班,裴屿明则是一早就坐公交回家了。阚颂宁没有体验过良好的家庭关系,只是觉得小孩好乖,好孝顺,每周回家都是为了陪外公外婆,有时还会一个人坐上六个小时长途汽车,到乡下看奶奶。

  但是这次乖小孩软磨硬泡,说白天陪外婆,晚上要来他家。

  恋爱谈了一个多月,新鲜劲儿还没过去,阚颂宁先一步认识到经营谎言的不易。

  外表上倒还好,他平时穿的衣服本来也比较休闲,偏学生气,只是每次上完课从教学楼出来,都要装得像个刚下课的学生,而不是老师,这点就比较难,因为总有热情的学生追着他喊“阚老师”,教学楼就那么几栋,有次差点撞见裴屿明滑着滑板去上专业课,幸亏他躲得快。

  除此之外,裴屿明还对他口中一个人租住的房子非常感兴趣,今天实在躲不掉了,他要带裴屿明回家,因为裴屿明说想吃他做的菜。

  阚颂宁住的房子很新,付了首付以后一直放着,去年房贷还清才住进来,如果不这样做,他会觉得没有安全感。

  按理说搬进新房应该请朋友来家里吃饭,庆祝乔迁,阚颂宁当时还很认真地计划了,他想请谢时君来家里吃饭,甚至连菜单都列好了。然而他想了好久,想到谢时君去了36所做项目,想到谢时君的办公桌上多了一个小抹香鲸,想到他的房子已经不能算作新居,他还是没能开口。

  阚颂宁的生存技能满级,属于平时不怎么做饭,但手艺还不错的,他其实很想给喜欢的人做饭,但一直没有机会。

  不过现在有了。

  既然他在学着认真喜欢裴屿明,那么那些未能完成的计划,都该毫无保留地给小孩。

  阚颂宁按照以前列过的菜单,做了几道拿手菜,本想着不用担心味道够不够好,反正他的小孩吃饭一直很香,从来不挑食。但真正到了做的时候,阚颂宁还是比平时要用心多了,从超市拎着大包小包回家,钻进厨房一通折腾,手机响了都没注意到。

  刚把最后一道菜端上桌,门铃就响了。

  裴屿明身上的大衣还带着外面的凉意,那么大的个子,一把搂住阚颂宁的肩膀,像个大型犬似地往他怀里拱,“你不回我消息,电话也不接……”

  “对不起啊宝宝,我刚刚在做饭,没看手机,”阚颂宁让他抱够了,笑着捏他冰凉的耳垂,“怎么还委屈上了?又迷路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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