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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页

  他望着空无一字的黑板,思绪从艳阳天倒退回了那场突如其来的暴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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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那天是阚颂宁第一次去现场看完了裴屿明的整场球赛,却连一个进球的瞬间都看不清楚,他不怪运气不好,只怪自己活该。

  裴屿明离开后,工作人员开始清理场地,走廊里重新变得人来人往,阚颂宁勾着那枚金灿灿的奖牌,逆着人流往外走。

  路过裴屿明刚刚走进去的那扇门,他把手放在门把手上,犹豫了许久,最终还是没有推开。

  他猜里面一定很热闹,男孩儿们互相打闹,拥抱庆祝,和奖杯拍很多很多合影,他的小孩和兄弟在一起,或许能忘掉他制造出的所有不愉快,笑得开怀自在。

  他不愿意去打扰小孩的每个高光时刻,尤其是在球场上奔跑的时候,那种蓬勃的、年轻的、尚未被世俗化的热情,是裴屿明身上最珍贵的东西,也是他最想保护的东西。

  阚颂宁来到体育馆门口,原本堆满雨伞的地方已经变得空空如也,他的那把坏了的伞,不知道是被人拿错了,还是被当做垃圾扔了。

  雨比之前更大了,他望了望灰蒙蒙的天,将奖牌揣好,走进雨幕里。

  阚颂宁淋着雨走回学院楼,在电梯里随意擦了擦身上的雨水,就着电梯门的反光整理头发,等到电梯门打开,他必须是个能抗得起事的老师,那块烧坏了的板子还在等着他去处理。

  五楼到了,阚颂宁深呼吸几次,走出电梯。

  他看到谢时君站在走廊尽头的窗前,像是准备打电话。他先是单手插兜,等到电话接通后,手便从口袋里拿了出来,推开了窗。

  阚颂宁和他做同事这么多年,完全可以猜到他是在和谁打电话。

  如果是工作电话,他完全可以在办公室接,更何况他的语气,不听内容都能知道是将宠溺满满当当地揉进去了,大概只有一个人能有机会听到吧。

  阚颂宁低头笑了笑,刚要转身离开,脚步忽然停住。

  他定定地望着谢时君的背影,似乎是第一次思考这样一个问题:他是不是真的很想成为谢时君电话那头的人?

  早些年是想过,想过很多次,甚至有段时间,会在半夜翻来覆去地想。但他现在已经记不清那些憧憬的细节了,或许真的是因为不抱希望地喜欢了太久,到最后就只有“喜欢”的大体框架还在,具体的内容早已变得模糊不清了。

  就像他现在站在走廊里,习惯性地看着谢时君的背影,只是微微感叹:“他还是那么温柔,那么好。”但他并不能体会到什么额外的情绪了,比如失落,比如嫉妒。

  阚颂宁后退了一步,背过身靠在转角的墙上。

  他想,如果这个问题的答案还不够确定,那么不妨换个角度。

  他在给裴屿明打电话的时候,是不是也像谢时君一样,根本掩饰不了只因为电话那头的人而升起的独一份心情?

  他看不到自己当时的样子,但他知道,他一定不是像现在这样平静。

  因为他真的好喜欢电话那头的小孩。

  阚颂宁魂不守舍地站在原地,愣了一会儿神,转身走进测试间。

  学生们都回去做自己的事了,房间里没有人,板子仍然放在之前的位置上,只不过下面压着一张纸,阚颂宁拿起来看了看,被学生们“诚恳的认错”逗笑了。

  他坐在窗边检查板子,抬眼瞥见,不知道是谁把电烙铁扔在窗台上了,他碰了碰微凉的金属表体,不自觉开始想象裴屿明研究这个东西的样子。

  还有那个用焊锡丝和贴片电阻做成的戒指,裴屿明将它套在他的无名指上,10kΩ的意思是想要和他结婚十千年,是不会讲情话的小孩在对他说:我想爱你一万年。

  小孩子从来不会考虑那么多,比如现实,比如时间,他只是把百分之百的真心,把笨拙的温柔,典当成了一枚戒指,送给喜欢的人。

  阚颂宁从箱子里翻出一袋子新的贴片电阻,挑出一个10kΩ的,他操作这些工具很熟练,两分钟就焊好了一个简单的“戒指”,放在掌心中央,两头的焊接处还有些微微发烫。

  他后悔了,后悔在小孩带着哭腔质问他的时候,没有给出一个足够笃定的答案。

  只喜欢你,只想送你戒指,他应该这样说。

  阚颂宁拿着那枚新的戒指离开测试间,回到办公室需要经过一条长长的走廊,他不自觉地开始小跑。似乎在牵扯到裴屿明的事情上,他永远在跑,每一天,每一晚,裴屿明在学院楼下等他,他没有一次等过电梯,永远都是跑着下楼。

  取下挂在办公桌笔筒上的戒指,把两个环叠着套在无名指上,一个微凉,一个微热,阚颂宁心里的那股冲动达到了顶点。

  ——他要把小孩追回来。

  第二天是周六,阚颂宁起了个大早,换好衣服,站在镜子前看了很久。

  在年轻的爱人面前,他免不了担心自己显老,担心自己不够好看,所以选的衣服都是浅色系的休闲装,配了一双高帮帆布鞋。

  他先是去了学校,得知裴屿明昨晚就已经回家了,好在裴屿明之前有和他提过家里的地址,他抱着试一试的想法,打车去了小区。

  他站在高档公寓楼下,犹豫要不要给裴屿明打电话,他怕自己被拉黑,也怕裴屿明不接电话。就在他握着手机,焦虑地踱步时,只是一转身的功夫,就看到裴屿明从楼道里出来了。

  裴屿明穿着简简单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,昨天打架留下的伤还没好全,他好像也有些不习惯,用舌尖顶了顶一边的脸颊肉,牵扯到伤口,吃痛地皱紧了眉。

  阚颂宁看得心里软乎乎一片,他的小孩一直都是这样,因为个子高,轮廓很深,线条锋利,再加上发型的缘故,看起来侵略性很强,尤其是面无表情的时候,仿佛在自动散发生人勿近的讯号,那年冬天,他在便利店看到裴屿明的第一眼就是这么被骗的。

  “宝……”

  阚颂宁刚要喊出来,忽然发现裴屿明并没有关上防盗门,而是用后背抵住门,把一位老人牵出来了,阚颂宁猜,应该是裴屿明经常和他提起的外婆,后面还跟着一位穿着优雅温婉的女人,应该是裴屿明的妈妈了。

  裴屿明似乎很开心,往前小跑了几步,女人便伸手佯装生气地打了他一下,裴屿明回头,对着她笑起来,像只撒娇的大狗狗,又倒退着蹭回妈妈身边,陪着她们慢慢地走。

  这才是裴屿明,只要呆在喜欢的人身边,就是个长不大的宝宝,哪里都乖,哪里都可爱。

  阚颂宁躲在不远处的广告牌后面,像个心虚的小偷,想偷走小孩的笑容,想看他一直像这样开心下去。

  他偷偷跟在后面,看到裴屿明和妈妈外婆一起,去了小区附近的商场。

  三个人有说有笑的进了商场,阚颂宁知道自己的行为很不礼貌,不该继续跟下去了,但又实在舍不得放弃这次挽留小孩的机会。他做了一个折衷的选择,坐在商场一楼的麦当劳里等,这样如果裴屿明还是从同一个门出来,那他或许还有机会。

  他喝了一杯加满了冰块的可乐,等到所有的冰块都融化,又去买了一杯,就这样打发时间。

 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,裴屿明从商场里出来了,手里拎着大包小包,还不忘腾出一只手牵着外婆。

  商场前面是个小广场,有许多休息的地方,裴屿明牵着外婆坐在长椅上,等到妈妈也从商场里出来了,他们说了一会儿话,裴屿明就站起来,往麦当劳的方向走。

  阚颂宁吓了一跳,以为自己被发现了。

  还好裴屿明停在了外面的甜品站,没有推门进来,阚颂宁松了一口气,他坐的这个位置,裴屿明在外面看不到。

  裴屿明买了两个甜筒冰淇淋,像小朋友一样,一手拿着一个,可爱得紧。他迈着长腿,大步走回长椅,把两个冰淇淋分别递给了妈妈和外婆,然后坐下来擦汗,外婆摸了摸他的头,他又傻兮兮地笑起来。

  阚颂宁今天特意戴了隐形眼镜,他注意到裴屿明刚刚拎着的那些购物袋,一看就都是女装品牌。

  他有些不可思议,原来裴屿明这个年纪的男孩子,还会愿意陪妈妈一起逛街,帮妈妈提包吗?

  小孩好乖,真的好乖。

  这么乖、这么好的小孩,世界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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